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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能善意取得吗

抵押权能善意取得吗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5-03 11:35:33 已帮助1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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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能善意取得吗
抵押制度在善意取得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
当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至受让人手中时,所有权人享有法定的追索权利;
然而,如果受让人在接受该财产之时为善意、且以合理之价购得、以及无论应否登记的财产均已按法规要求完成交付,那么这一交易便可获得法律认可,受让人得以合法地拥有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在此情况下,原所有权人仍保留向无处分权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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