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高空坠物属于个人的违法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应该由实施抛掷物品的个体或者抛掷物品所在区域的全体住户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并不是由物业公司负责任。
然而,物业公司仍然具备协助警方进行事件调查的义务。
2、为了保证业主们和居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类型的建筑管理者应尽到妥善的安全保障措施以避免发生空中抛物意外。
一旦未能采取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他们必须依法承担起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所导致的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