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注册收费标准为每宗申请收取人民币300元(仅限10项特定商品与服务),如过超出此范围则每逾多增加30元。
2.对于受理集体商标及证明商标的登记申请,其收费标准均设定为1500元整。
3.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受理商标注册费用,另应在每个申请书中附上已经支付申请费用的凭证;
无论申请商标注册或是办理任何其他商标事务,皆需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缴纳相应费用。
商标局仅在收到完备的申请书件以及符合要求的商标规费用后方被认可为正式受理申请。《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第三条
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其他商标业务,涉及下列收费项目的,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具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受理商标注册纸质申请费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为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