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并非所有情形下都必须要设置离婚冷静期限。
若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决定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忍受三十日的申报离婚冷静时间;
然而,对于通过法院审理并调解无效的婚姻关系,是可以直接裁判宣告离婚,无须等待离婚冷静期限。
同时,在夫妻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必须签署书面的离婚协定,并且要亲自主持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