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三年内均属于有效的诉讼时限。
相关法律条例详细指出:
凡向法院提起保护公民合法民事权益的诉讼请求时,其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但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应遵循该特别规定。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侵害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如权利人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逾二十年未提出诉讼请求,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