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绑架罪,即实施了以利用被绑架者的近亲属或其身边对此事高度关注者对被绑架人的安全产生忧虑之情而获得财物或者实现其他非法需求为主要行为模式,从而使用如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各种手段对他人实行强制无偿占有或实际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关于绑架罪的刑罚量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绑架罪的法律下限刑期是十年,换言之,任何人以绑架他人为手段索取财物,或者将受害者用作人体质的,均应当面对至少十年的刑事判决。
同时,法律进一步指出,如果有人为了获取金钱利益而采取绑架他人的手段,或者将他人当作人质,那么他将面临至少十年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以及可能随时支付罚金或被没收财产。
至于那些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也会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