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抑或是集体商标,可选路径共有两种:
其一是委托获得国家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其二则为申请人自行赴商标局设立于商标注册大厅内的服务点亲自申请。
申请人务必在提出注册申请之前,对相关商标开展深入细致的查询工作,以便确认所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存有在先的商标权。
如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事宜,那么商标查询责任将转由该代理机构全权承担。《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