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型的合同所引发的债务纠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该项诉讼时效期自当事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其对应义务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的时间周期,那么相关人民法院将不会再对其提供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