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医疗行为涉及到司法端正鉴定,且鉴定结果显示确实存在医疗过失,那么对于赔偿标准的设定,大致可概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层面,这包括了诸如医疗费用、误工补偿、陪护费用、交通出行费用、居住场所费用、住院用餐补贴费用及必要的营养补充所需等各种开支。
随着医疗过失行为导致受害人伤残程度加重,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赔偿残疾生活辅助用具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同样地,当医疗过失最终引发受害者死亡事件的发生时,更需要依据法律法规来赔偿丧葬费用和死亡赔偿金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