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了抵押的房产中,依旧允许进行买卖交易。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抵押期限内,抵押权人拥有出售以及转让抵押财产的权利,即便双方另有约定,也应遵照其约定执行。
一旦抵押财产被转移,其所附属的抵押权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仍会保持原样。
然而,如果抵押人想要出售抵押财产,那么他/她必须及时告知相关的抵押权人。
倘若抵押权人能证明此抵押财产的转移可能对自身权益造成损害,便有权要求抵押人将获得的转让款项预先向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或提存至专门账户以保障其权益。
同时,对于超出债权金额的转让款项,将归属抵押人所有。
而剩余的部分则应由债务人负责清偿。《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