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内,若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虽未签订正式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尚且达到以下各个方面的标准条件之时,那么劳动关系也将被视为有效确立:(1)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本身,都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基本当事人身份资格要求;
(2)用人单位需严格执行并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以此来对劳动者进行全面的劳动管理指导,促使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具体规划与要求,投入到相应的有偿职业工作中;
(3)劳动者所参与的劳动活动必须构成用人单位整体经营运作过程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