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诈骗罪中,不法中介往往作为煽动者出现,其行为常常涉及与他人签订和执行的合同条款。
这种犯罪形式通常是指行为人基于个人利益或目的,非法获取并据为己有的金额较大的资金或贵重物品。
在行为人采取欺诈手段获取这些财物时,他们需要具备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的意图以及客观上采取了欺骗手段来实现这一意图。
换句话说,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用欺骗性的手段从对方当事人那里获得了财务资源,那么他就有可能被定罪为合同诈骗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此罪行的人将面临以下刑罚:对于情节较轻的罪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附加罚款;
对于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的罪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则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惩罚,此外还会被罚款或没收所有财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