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庭暴力,加害者需要负担如下法律责任:
首先是行政责任,这通常由当地警方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开具警告宣誓书等处罚措施。
如若其涉及到违反治安管理方面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惩罚。
接着是刑事责任。
若是此类行为被判定为犯罪性质,那么就必须依法交由法院审理和判决,并按照犯罪情节给予相适应的刑事制裁;
此外,还有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其他额外的法律责任等待施暴者去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