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祖母之房屋,其孙女是否具备继承资格,须依据实际状况进行探讨。
若该当事人的生身母亲仍旧存活,则当事人无法获得对外祖父及祖母之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然而,若母亲早于其离世,则当事人有权继承外祖父和祖母的遗留财产。
倘若外祖父与祖母通过订立有效遗嘱,明确将其房地产权益处分给这位孙女,那么她亦有可能根据该遗嘱取得相应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