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节假日期间,敬请注意民政局内的工作人员均无法为您提供服务。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选择在星期一至星期六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
严谨地说,自4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已严格按照规定,在每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照常进行婚姻登记手续的办理。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每年特殊日期如元旦、除夕、春节期间、情人节、国际劳动节以及国庆节等,以上日期的上午亦可正常进行婚姻登记手续的办理。
据此可知,在民政局每周一至周六仍有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为您提供贴心服务。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您尽量避免在周末前往政府机构办理事务,政府部门实施的国家法定节假日与双休制度,尽管这可能会影响到部分接待,但我们始终保障每天有值班人员保障服务的顺利进行,然而,请注意,他们主要负责应对突发紧急情况而非处理日常业务。
故此,我们仍然推荐您于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30分至下午5点钟前来办理相关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