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并没有“虚假发票罪”这一罪名,但是针对虚开发票的行为却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制度,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为手段,骗取国家税款数额较大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应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相应罚金;若情节特别恶劣者,将面临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须处以罚金。此外,对于单位实施此类犯罪的现象,也明确规定:应对相关单位实行处罚,包括罚金部分,以及对直接负责人及其他负有重大责任关系人,依据上述法律解释予以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