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轻微伤害的赔偿问题上,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的赔偿,其数额将遵循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进行核实;
其次是误工费的赔偿,这个数据通常是参考伤者的误工时长以及其经济收入情况而定的;
再者是护理费的赔偿,这部分的数值会根据照顾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以及护理工作人数和护理期长等因素来决定;
此外,交通费用的赔偿,也需要考虑受害者及陪同的护理者因就医或转院治疗产生的实际花销进行计算;
最后,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政府机关职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进行估算。
至于营养费,则视受伤程度并依照医疗机构的指导建议作出判断。
另若造成了残疾不单要负担辅助器物费用和残疾赔偿金,更甚者若导致了人员死亡,还应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多项费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