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简单来说,协助别人进行资金转移活动,并不一定会被视为帮信罪,而只是有这种可能性。
然而,如果这个人在知晓其他人打算或正在进行电信诈骗的犯罪活动时,依然能够提供用于资金流动的银行卡,那么他就很可能涉嫌触犯了帮信罪。
同时,我国刑法明确指出,构成帮信罪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行为人必须清楚了解他人在运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并为他们提供有关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甚至是网络存储和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亦或是提供广告推广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的服务。
因此,当行为人确凿无疑地知道他人正借由信息网络开展犯罪行为,并且为他们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数据存储和信息传输等技术支援,抑或提供广告宣传及支付结算等帮助,都能够视作是已经违反了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