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兼职人员并不具备享受节假日三倍薪资待遇的权益,这主要是由于兼职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即他们并非正式雇佣关系的主体,无法直接套用《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和规范。
然而,对于兼职工作在公共假期期间是否有权享有三倍薪酬的问题,具体应当如何操作,还需与招聘方进行积极商讨并达成具体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