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涉及到诉讼事件时,其法定诉讼时效通常设有三年期限。
然而,若遇有所规定的情形则需依据具体情形进行调整。
具体而言,诉讼时效的起算点通常定于权利人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其所对应责任人之时开始计算。
若遇法律特别规定时情况,则应依照相关法规执行。
但需要注意的是,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时,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除非遭遇特殊情况,经权利人提出申请并通过,人民法院才有可能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此外,以下四类请求权性质的事项无疑奏效于诉讼时效相关规定之外:
(1)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排除干扰、消除潜在风险;
(2)不动产及已登记动产权利人有权请求返还资产;
(3)收取子女抚养费、父母赡养费或是扶助费等相关请求;
(4)于法律框架内因其他理由而不受诉讼时效规范限制的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