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享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继承权系指法律赋予夫妻双方在对方离世后取得其遗产的权益。
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在遗产分割之时,应首先从全体财产中划分出一半归属配偶所有,其后剩余部分则构成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该等遗产由配偶及第一顺位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比例进行分配和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