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房屋并不会导致原有户籍被取消。
户口的存续与否与房屋交易并不存在直接关联,然而若卖方未能及时迁移户口,由于购房者不得不等待卖方完成任务后才能办理自身户籍的迁入手续,因此在双方达成共识或买方明确表示无需迁移户口至该房产时,卖方有权选择不进行户口迁移事宜。《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