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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令下来多长时间开庭

逮捕令下来多长时间开庭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3-25 09:25:18 已帮助9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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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令下来多长时间开庭
接到逮捕令到正式开始审判的所需时长是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的,其中罪名与案情的差异都有可能改变各阶段的进程时间,因此针对不同的案件,所需要的时间界定也会有所区别。
比如说,若案情相对较简单的话,那么大概需要五到六个月的时间来进行全面的审理工作;
然而若是案情较为复杂,那么整个审判过程可能需要二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
在此,我们需要明确,任何刑事案件一般都会经历冗长的刑事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这三大重要阶段。
当遇到情况特别复杂的时候,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适当延期。
首先是侦查阶段,这个阶段的最长时间为37天。
接着移送到检察机关,在此间,检察机关有两次退回侦查的机会,每次持续一个月,然后再将案件移送到法院进行审查起诉,通常也是一个月的时间,但若遇特殊情况则可延长半个月。
最后,如果人民法院改变了管辖权的案件,那么就自法院从新接收案件之日开始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后的案件,在变更完相关信息并移交给法院之后,法院才会重新开始计算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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