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传销行为中受害者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纯粹的传销事件中,遭受侵害的个体将得到法律的庇护,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受害者本人在参与过程中存在对其他个体造成伤害的行为,那么他也会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尽管这通常属于较轻程度的惩罚。
此外,对于那些采取组织、领导方式,借助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各类经营活动进行传销活动的,法律做出规定,可以判处五年内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并处罚金;
若情节更为恶劣,则可判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这类情况下,被诱导、威胁继续发展他人参与进来的人被鼓励形成特定的等级和分红机制,以发展新成员的人数作为计算薪酬或奖金的基础。
这种行为不仅涉及到侵犯个人财产权利,更扰乱了整个经济和社会秩序。《刑法》第224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