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领域中,刑事和解并非意味着免予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然而,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与检察院有权援引这一制度建议适当减轻处罚力度;
如若案件情节轻微且无需判处长期徒刑,则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此基础之上,人民法院将依据法律程序,在确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酌情为被告方提供从宽处罚的机会。
值得关注的是,刑事和解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具有直接而深刻的影响。
相关机构需结合和解条款,整体全面地考虑各种因素,例如赔偿金额、赔礼道歉的诚挚程度以及犯罪者的悔悟态度等等,同时还要考虑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意愿。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有权利以削减非基准刑期的方式给予量刑处理。
举例来说,倘若某项罪行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那么法院将可能基于和解协议的内容,酌情在一年半左右行使法官裁决权;
若是犯罪行为较为轻微的类型,例如可能仅仅被判处三个月的有期徒刑,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免于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