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盗窃他人电动车行为,且该行为涉及财产价值数额极大或频繁发生,依现行法律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制裁,并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单处罚金的相关处分;
若情况更为恶劣,如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严厉惩罚;
而对于那些涉及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违法犯罪分子,他们将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牢狱之灾,同时还需缴纳罚款或没收其全部财产。
另外,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盗窃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区间,三万元至十万元区间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区间的,均会被相应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在两年内连续进行盗窃达三次及以上,那么就应该被视为“多次盗窃”进行相应的正确认定与处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