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定罪量刑中,从犯的情况通常会被判定为可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实施了诈骗公私财物等行为的犯罪主体,如果涉案款项较小,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罚,同时也可能被单独处以罚金;
但是如果涉及的赃款数量较大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犯罪主体将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而在最极端的情形下,即诈骗金额达到了特别巨大的范畴,涉案人员将会面临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具体来讲,诈骗罪即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动机,运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盖真相等手段,诱使受害者落入圈套从而获得数目较大的公私财物的一种行动。
具体的金额界定如下: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达到3千元人民币以上的,便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达到3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则被视为“数额巨大”;
至于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诈骗金额,便被普遍认为已经构成了“数额特别巨大”之嫌。
因此对于那些诈骗金额达到27万元人民币的人来说,他们所面临的刑罚将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即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还要面临罚金或者财产被没收的双重打击。
值得注意的是,只要诈骗金额超过三千元,就符合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应该依法进行侦查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