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自愿离婚,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则可以共同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可以由想离婚的一方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法院在确认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准予离婚。
否则,不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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