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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嫌介绍贿赂案,有哪些情形的,应予立案

对涉嫌介绍贿赂案,有哪些情形的,应予立案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2-20 05:41:40 已帮助24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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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嫌介绍贿赂案,有哪些情形的,应予立案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明确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空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使行贿人莸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大损失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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