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证明是你所在地开具的,具体条件如下:
2.发放对象,非农业户口,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包括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各类院校毕业生、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新成长劳动力;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3.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各类院校毕业生、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新成长劳动力,持下列证件到区劳动保障站或城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并填写《城区求职人员登记表》,符合条件的发给《就业失业证》。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户口所在社区出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三份。风细雨
6.五寸免冠照片5张。
7.工本费10元。
8.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持下列证件到社区劳动保障站或城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并填写《城区求职人员登记表》,符合条件的,发给《就业失业证》。
9.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10.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失业保险手册》及复印件三份。
11.五寸免冠照片5张。
12.工本费10元。
13.有就业要求的其他城镇劳动者,持下列证件到社区劳动保障站或城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填写《山西省劳动者求职登记表》,符合条件的,发给《就业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