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离婚时的债务怎样界定

离婚时的债务怎样界定

离婚时的债务怎样界定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2-28 22:14:26 已帮助203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离婚时的债务怎样界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相关延伸】
问: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答: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返还,如果能证明是一方为了结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这个是需要另一方共同偿还的。
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
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