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关于
劳动合同制职工
工龄计算问题回答如下: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21〕323号)的答复,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
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 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 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 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 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