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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吗

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吗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2024-02-25 09:40:54 已帮助29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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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权消灭的法定几种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52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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