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赔偿含误工费赔偿。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花费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到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花费,包括如下事项:
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花费及医院转诊经过中的用车花费。
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到意外伤害意外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组织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增加保险金额×0.5%/天的准则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
3.近亲属看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持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丧命,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看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出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花费:指被保险人持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丧命,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不能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花费,具体准则同本条第三项。
5.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置的交通、食宿花费: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花费,具体准则同本条第三项。
6.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法且必要的花费:指因发生保险意外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花费,具体准则同本条第三项。
意外险通常包括旅游意外险、人身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团体意外险、航空意外险等各种保险。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准则则因分别的险种有分别的限定。
2019-01-20 06:2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