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限定:
1、同一水准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短缺劳动本领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看。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有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
4、对有抚养本领和扶养要求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商量认可的,也能够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短缺劳动本领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能够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步骤。 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商量处置遗产问题。 遗产分配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商量研究,商量不成的,能够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诉讼。
2019-01-08 09:36: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