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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南向北行驶,他由西向东行驶,他的副行驶撞到我的主行驶门子,我车上一人受伤。请问要怎样定责

王* 广东 - 广州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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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东 - 广州

您好,报警,由交警区分职责大小。根据职责区分承受相应的赔偿即可,
一、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意外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患者能够要求赔偿的事项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意外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花费外,还能够索要以下赔偿事项(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2018-12-17 06:5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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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根据具体情况,交警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处罚,罚款一般200元,扣分是2分到3分。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第三条第六款: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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