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认定需要的时间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和该工人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申请等级的需要时间设区的市级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本领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本领判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本领判定结论的时限能够延长30日。劳动本领判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判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判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结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提议再次判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本领判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018-12-17 00:21: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