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敏车发生交通意外导使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意外职责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敏车发生交通意外导使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敏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够的部分,按照下列限定承受赔偿职责:
(一)机敏车之间发生交通意外的,由有犯错的一方承受赔偿职责;两方都有犯错的,按照各自犯错的比例分担职责。
(二)机敏车与非机敏车行驶人、路人之间发生交通意外,非机敏车行驶人、路人无犯错的,由机敏车一方承受赔偿职责;有证据证明非机敏车行驶人、路人有犯错的,根据犯错程度适当减轻机敏车一方的赔偿职责;机敏车一方无犯错的,承受不超出百分之十的赔偿职责。 交通意外的损失是由非机敏车行驶人、路人有意碰撞机敏车导致的,机敏车一方不承受赔偿职责。 机敏车未参加交通意外职责强制保险的,由机敏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意外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018-12-12 04:4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