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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交通意外,另一方是全部职责,付我俩医疗费及误工费等,不执行不支付吗???谢谢!

王* 湖南 - 邵阳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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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南 - 邵阳

申请执行的时限,两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两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这个申请执行的时限,从法律文书限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量;法律文书限定分期履行的,从限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量。所以,如果李先生是以公民个人身份申请执行的,时限为1年,尚未过法律限定的申请时限。

2018-09-22 19:0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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