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离婚时,夫妻两方的共有财产是平均分配处置的,但《婚姻法》第四十七条限定的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有财产或虚构债务的一方,能够少分或不分。仅有在此条限定的情况下,本案中的男方才能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因此,如果您想让另一方少分或者不分,建议您搜罗男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有财产或虚构债务的证据。且由于你抚养娃儿,有可能因为此能够多跟一些财产。且另一方的债务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有债务:除非有以下情况: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根据我国目前婚姻法的限定,夫妻一方婚前债务不因结婚做法而转化为夫妻共有债务。所以,在离婚时尚没还完的婚前个人债务仍由欠债方单独偿还;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与婚姻家庭生活无关的非正常开支而借债产生的债务。比如一方欠下的赌债等;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单独为生产经营所欠下的债务,同时生产经营的收入也未用于共有生活;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认可而资助无扶养义务的人所欠下的债务。比如未经另一半认可而为资助家乡弟兄买下或建设婚房而借债所形成的债务。
2018-09-21 05:2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