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变换房屋证姓名分为几种情况:
1、直接添加: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另一半姓名能够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屋隶属夫妻共有财产,就能算房屋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姓名也能算二人的共有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解决房屋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屋交易中心“变换登记”窗口解决即可。
2、赠与: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人朋友。即房屋证上加娃儿、爸妈等亲属或朋友均能够赠与方式进行。有房有贷。通常房借贷无还完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完借贷,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换《借债合同》中的借债人和典质人,得到银行准许后再到房管局解决相关更名手续。有房无贷,视做赠与。两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解决公证手续,公证费通常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交纳肯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花费(直系亲属间赠与房屋,免征营业税)。该解决方式不仅适用于夫妻之间。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屋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另一半姓名,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2018-03-25 09:38: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