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你好因幼儿自己得病在幼儿园晕倒,幼儿园和老师应该承受那先职责

李* 黑龙江 - 伊春 学前教育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黑龙江 - 伊春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组织,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招致未成年人遭到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受与其犯错相应的赔偿职责。n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到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学校、幼儿园等教育组织有犯错的,应当承受相应的增加赔偿职责。

2018-03-23 00:39:44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伊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