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欺骗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事实上被欺骗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欺骗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能够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欺骗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000元或事实上被欺骗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欺骗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事实上被欺骗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缓刑适用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欺骗25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坐牢的;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5次以上的;
(四)未按限定交纳60%以上罚金的。
2018-01-24 00:47: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