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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4月7日——2009年4月7日,我出租了一个年的房,(签有协议)我需要赔偿吗?

何* 广西 - 河池 房屋租赁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西 - 河池

你所说的表面协议都能得到证明的话,你并不违约.如果不能证明对你不利.应该依据书面合同和能够得到的证据分析职责的区分.建议和租房人商量吧.赔偿数额两方接受即可.

2017-11-16 03:4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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