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一是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二是严重遗传性疾病;三是有关精神病: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①患性病未治愈的;②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③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④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2021-01-18 20:56: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