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上海市居民会议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是那些规定

山东 - 淄博 仲裁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东 - 淄博

上海市居民会议制度实施办法
第四条 (居民会议的职责)
居民会议的职责:
(一)选举、撤换或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讨论并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听取并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资金筹集的收支情况报告;
(五)讨论并决定居民区建设规划、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事项目;
(六)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七)评议居民委员会成员;
(八)纠正居民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做出的错误决定。

2020-09-28 21:31:43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淄博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北京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