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税收主要有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另转让收益要并入企业所得,一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土地使用权,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房地产企业还是非房地产企业,均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且可差额缴纳增值税,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不选择差额计税的,则应当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020-06-24 00:16: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