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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快半年之久了,可是单位到现在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那么我是否可以跟单位去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呢?有哪些情形就可以跟单位解除合同了?

杨** 辽宁 - 辽阳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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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辽宁 - 辽阳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0-05-22 07:3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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