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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司形式的情形

江苏 - 宿迁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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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苏 - 宿迁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其债务的承担。《公司法》第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公司形式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肯定会存在着债务债权关系的,在变更公司法人的时候也并不是说要先一次性清偿了之前所欠债务。变更之后的债务无非也就是分立的几个公司或者新合并的公司来承担的这两种情况。但是,对于变更公司法人的这种决定,债权人是有知情权的。

2020-05-16 23:0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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