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民法上的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上海 - 徐汇区 债务债权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上海 - 徐汇区


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撤销权设立的宗旨在于防止债权人共同利益因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对财产的不当处分行为而受损害。被否认的行为在破产宣告前本是有效的,破产宣告后因有损债权人共同利益而又可能恢复原状或追回财产才被否认撤销。一些国家的破产法将得行使撤销权的情况分为无偿否认、故意否认、危机否认等数种。

2020-05-15 20:56:39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徐汇区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